吃道【豐秋蟹宴$8,888/桌、隆福海景餐廳$5,000/桌】
玩道【獨家►隘門沙灘陽光沙灘俱樂部DIY手作海洋香氛蠟燭瓶小夜燈】
享道【保證入住星級品牌飯店2晚】
看道【澎湖小希臘♦外垵村三仙塔/貝殼教堂/二崁古厝/跨海大橋/古蹟巡禮】
買道【特別安排半日自由活動/免費加購伴手禮專巴/加贈10公斤拖運行李額】
★【獨家→陽光沙灘俱樂部.DIY手作海洋香氛蠟燭瓶小夜燈】
★【澎湖新亮點.貝殼教堂】
★【二崁古厝聚落】
★【澎湖文粹.篤行十村】
★【澎湖地標~跨海大橋】
★【澎湖必訪~大菓葉柱狀節理玄武岩】
星級異國度假風~元泰大飯店
元泰大飯店,位於澎湖新興發展地段,大廳擺放蘭薰桂馥、蓬勃活力鮮花迎客。飯店擁有溫馨舒適、海島度假風客房與套房共77間,所有客房均以進口柚木家具為裝潢主軸並綴以峇里島風格室內設計,並配有簡單明亮床組、舒適靠枕、乾溼分離石質浴室,每間浴室皆有專屬養生多功能SPA水療機,及國外進口貼心客房備品服務,讓您入住寬敞舒適的几淨空間,擁有獨一無二的難忘假期。
以下為此行程最低團費/請以報名日期團費價格為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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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一~三出發)售價/每位 | 大人/12歲以下小孩佔床 | 小孩(2歲-6歲)不佔床 | |
二人房 | $ 10,800元 | $ 8,800元 | |
三人房 | $ 10,200元 | $ 8,200元 | |
四人房 | $ 10,200元 | $ 8,200元 | |
(週四~日出發)售價/每位 | 大人/12歲以下小孩佔床 | 小孩(2歲-6歲)不佔床 | |
二人房 | $ 11,800元 | $ 9,800元 | |
三人房 | $ 11,200元 | $ 9,200元 | |
四人房 | $ 11,200元 | $ 9,200元 | |
※ 2歲以下嬰兒 $500元(報價僅保險及行政作業費用) ※ 適逢連續假期加價(請參酌出發日支團費價格) ※ 單人住宿 按照 二人房團費加單人房差收取,單人房差:平日 $ 3,000元 (周一到周三) / 假日$ 3,300元 (周四到周日) |
安排華信或立榮航空【松山/澎湖】 經濟艙早去午回、午去晚回或午去午回來回團體機票。
航班時間請參酌出發日期之行程網頁【參考航班(恕無法指定航班)。
【航班時段-早:06:00~11:30/午:11:31~17:00/晚:17:01~21:30】
本網站圖片僅供參考,實際情形將依旅遊當地實際狀況而有不同
早餐:敬請自理
午餐:澎湖風味 $250/位
晚餐:豐秋蟹宴 $8,888/桌
住宿:元泰大飯店
台北松山機場航空公司櫃台集合,辦理登機手續搭乘國內豪華客機前往澎湖。
抵達馬公機場,專車環島囉!隨後專車接往馬公到飯店CHECK IN及享用馬公晚餐,餐後自由活動,享受夏日風情!
漁翁島燈塔【西嶼燈塔】(特別安排)
漁翁島燈塔(英語:Yuwengdao Lighthouse或Fisher Island Lighthouse或Xiyu Lighthouse或Pescadors Lighthouse,後者係關務司英國人循荷蘭人所稱),古稱西嶼塔燈,是一座位於臺灣澎湖縣西嶼鄉外垵村西南端吃仔尾的燈塔,為臺灣最古老燈塔之一,隸屬中華民國交通部航港局管轄。該燈塔下轄3座燈塔及燈杆,即查母嶼燈塔 、浮塭燈杆、海墘岩燈杆。
早餐:飯店提供
午餐:澎湖風味餐$200/人
晚餐:方便遊玩,敬請自理
住宿:元泰大飯店
晨喚梳洗,用完早餐~開始一日行程囉!
澎湖天后宮 (下車參觀)
澎湖天后宮在澎湖馬公市頗負盛名,是台灣第一座媽祖廟,根據文獻記載西元1604年就已建有天后宮,其歷史地位可想而知。澎湖天后宮又稱為娘娘宮、天妃宮或媽宮,馬公市的地名就是由此而來。在天后宮附近也有許都名勝古蹟,像是四眼孔、萬軍井、施公祠、順承門等等,另外還有觀音亭遊憩區,每年花火節都在此施放煙火。
四眼井 (下車參觀)
澎湖四眼井因井口上有四個孔蓋,所以稱為四眼井,又稱為四孔井,位於澎湖縣馬公市中央老街上,距今有四百年歷史。當時為了取水方便,因此在井口上鋪設石版,並鑿了四個開口,目前井內還存有水源,遊客可汲水試探之。前往四眼井,遊客還可順道至乾益堂、澎湖天后宮、順承門來個古蹟之旅。
施公祠與萬軍井 (下車參觀)
位於馬公市中央街,約建於清康熙年間,今列為國家三級古跡。施公祠主祀施琅神像,以其任水師提督,有功于清廷,乃建施將軍以資紀念,道光二十三年後才易名施公祠。萬軍井位於馬公市中央街原名媽宮大井,又名師泉井,與天后宮迎面而立。
康熙二十二年(西元1683年),施琅率軍登陸馬公後,師兵苦無淡水飲用,施琅乃祈求媽祖賜水,大井中果然湧現甘泉,量足以供萬軍所需,故名「萬軍井」。
順承門 (下車參觀)
順承門位於馬公港邊的中山路盡西處,上有媽宮古城牆為屏,下臨馬公港灣,建於清光緒年間,於民國75年修成今貌,上有敵樓,下為拱形城門,沿著樓梯拾級而上景觀視野一流,經常吸引許多觀光客登上城樓飽覽眺望馬公港美景,尤其是夕陽西斜時,倍增盎然古意,更是一大視覺享受,城牆內尚留存有日治時期歷史建築供遊客尋訪。
潘安邦故居 (下車參觀)
很多人會有疑惑到底知名音樂創作人與歌手張雨生跟澎湖有什麼關係,除非是資深歌迷否則鮮少人知道張雨生是在澎湖出生的。在雨生1993年發行的「一天到晚游泳的魚」專輯時,也返回澎湖拍攝MTV。張雨生曾經在電台訪問裡形容澎湖為「最美麗的驚嘆號」,相信大家聽到這種形容時都會點頭讚嘆雨生詞藻細膩。
貝殼教堂 (下車參觀)
台灣首座以心貝框架建造的「貝殼教堂」裝置藝術,結合沙灘、貝殼、愛情、海潮、音律等元素,位於林投公園沙灘旁,外形猶如愛情號角,象徵童趣又寧靜的愛情,是澎湖旅遊不可錯過的打卡景點。
林投公園 (下車參觀)
林投公園是澎湖早期唯一綠地,自西元1946年起,政府於林投開始造林,批首共植九萬餘株的木麻黃,歷經十年,木麻黃葉已綠蔭處處,西元1957年於此設立公園,林投公園是澎湖唯一觀光公園,海邊綿長潔白的沙灘更吸引許多遊客遊玩。
公園入口步道盡頭右側的軍人忠靈祠,原名「台灣省澎湖軍人公墓」,始建於民國43年,是台灣地區最早興建的軍人公墓。75年進行重修,將主體建築改為三層,於78年完工。忠靈祠牌樓裡面有一座民國47年八二三砲戰時,由時任國防部長的俞大維所題「浩氣長存」四字的碑塔。吉星文、趙家驤、章傑等八二三砲戰殉國的將領,就寄靈於此地。林投村因為早期聚落東南小溪溝兩側叢生林投而得名,據說現在的林投公園及其以東的大片沙灘上都曾遍生林投。林投樹為抗風力、定沙力很強的優良樹種,極適合澎湖地區的特殊氣候,目前則只剩公園北側尚留有一小片的植株群簇,其他地方的林投都已剷除改植木麻黃林或其他花木。林投公園的沙灘綿延3個村落,尖山、林投與隘門,總長達3,000多公尺,是全澎湖最長的沙灘,環繞湖西鄉南面的海岸,景色壯麗。沙灘沙質綿密,海水清澈,是一片潔淨漂亮的「白色珊瑚碎屑沙灘」,隘門沙灘由珊瑚與貝殼碎屑、孔蟲遺骸等組成,其中以星狀的有孔蟲最令遊客驚艷。
隘門沙灘 (入內參觀)
隘門沙灘 如果說山水沙灘是黃金沙灘,那隘門沙灘可以說是最浪漫的愛情沙灘。 隘門沙灘平日遊客人數不會很多,來到這裡會看到一個涼亭,供遊客歇息,往前走會看到白色沙灘和天藍海色連成一片,來隘門沙灘,可以獨享你和親密愛人的悠閒時光。 隘門沙灘其實有一段感人的故事,在最早幾十年前,隘門沙灘因為海汐改變而誕生,算起來,隘門沙灘是蠻年輕的因為海汐改變而誕生的美景,但是好景不長,隨著澎湖當地砂石業者盜採砂石的關係,這裡美麗的貝殼沙被大量的盜採,露出了岩層,隘門沙灘不再美麗,取得帶之的是大量的垃圾,就連當地湖西鄉隘門村的村民們也視而不見,老一輩隘門人心目中的美麗沙灘就此滅絕。 但是,隘門村的李天育老村長卻以行動行動來試圖拯救隘門沙灘!他像愚公移山似的,在烈陽最嬌炙的時刻,他一個人默默的用木桿和破漁網搭起了攔沙網,想透過攔沙網試圖拯救被海風吹走的貝殼沙!在天還沒亮的清晨,他一人背著竹簍子,憑一己之力撿拾沙灘上了垃圾! 當地人看他這麼辛苦,都勸他不要這麼愚笨,但是老村長依然憑著他心目中小時候最美麗的隘門沙灘的記憶,默默的、堅毅的,從事他認為該做的事情。 結果八年過去,當隘門沙灘從幾十公尺延展到幾百公尺,貝殼沙覆蓋過了黝黑的玄武岩,隘門沙灘立刻成為爆紅的澎湖知名景點,經過路人先偶然驚艷她的美麗,一時之間傳遍了澎湖甚至到台灣,加上澎湖縣政府禁止砂石業者盜採,同時加以整頓這個沙灘,「隘門海灘」這個靠著李天育老村長的胼手胝足打造出來的愛情沙灘成了現在澎湖很受歡迎的美麗景點。 下次如果來到澎湖隘門沙灘,享受美麗的貝殼沙及潔淨蔚藍海水時,別忘了曾經有個老村長不畏刺骨寒風及燒炙烈陽,一步一步搶救這片沙灘的辛苦,有了他的努力,我們如今才能享受這個令人忘憂的甜蜜愛情沙灘。
早餐:飯店提供
午餐:方便遊玩,敬請自理
晚餐:敬請自理
住宿:溫暖的家
貴賓享免費自選 ✔【伴手禮專車巴士/加贈10公斤拖運行李額】
※ 註:至遲請於出發前7個工作日向報名業務確認是否參加自選項目,免費自選項目為套組,恕無法選擇單項,敬請貴賓理解。
◆特別說明
※如您確定報名本行程需先繳交預約作業金每人新台幣4000元整,本公司方可受理並為您進行機位的預訂及飯店預訂。
※本預約作業金非訂金性質,非擔保契約履行,僅為旅遊元件預約調度及人事作業成本費用不負擔保確定成行之責,如本商品已額滿或訂位未成功(訂位未成功包括:指定航班已額滿、旅客指定之飯店已額滿,旅客指定入住飯店之房型已額等均屬之),導致行程無法成行,則旅客所繳付之預約作業金將全額無息退費。《線上預約並非保證訂位成功,仍需以客服人員回覆確認為準》。
※旅客如已繳付預約作業金,並經本公司客服人員回覆車位及飯店均已訂妥無誤後,經客服人員通知已確認取得您所需的航班及飯店後,將由業務人員與您進行國內個別定型化契約書之簽署,旅客已繳交之作業金將自動轉為團費之一部並扣抵尾款。旅客不得主張變更或取消本行程,如旅客任意取消或變更本行程者,旅客已繳納之預約作業金恕無法退還或要求本公司為其他之補償。
※預約作業金繳交期限:線上預約後24小時內繳交,尾款以客服人員回覆訂位成功確認為準。
※預約作業金非屬訂金履約之性質,旅客繳交預約作業金後仍需依本公司實際訂房及訂位作業回覆之結果為準,恕無法擔保可預約到您所指定搭乘航班或住宿飯店。
◆費用包含
※台北/馬公來回機票
※馬公住宿住二晚。
※餐食:詳如網頁。
※行程上註明之全程交通及體驗活動費用。
※新台幣200萬旅行業責任險附加20萬意外醫療險(實支實付)。
◆費用不含
※導遊司機差旅服務費每人300元。
※個人旅行平安保險、行李超重費。
※個人旅遊平安保險
◆出團備註
※本行程基本成團人數6人出發(不含小孩、老人、嬰兒)抵達當地將合併聯合出團,說明會資料將於出團前二日提供。
※若遇天候因素而無法正常進行活動時,為顧及旅客之安全,本公司將依實際狀況變更其他行程代替(如踏浪或南環之行程),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超值贈送之水上活動之設施將依現場所提供之設施為主,所贈送之行程若不參加恕不退費,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澎湖團體行程航班搭配多為早去午回、午去晚回、午去午回之航段,但班機時間仍須依航班公司實際配位為準;如因航空公司配位結果非上述航段而影響餐食數增加或減少時,將另提供自費加購餐食服務或餐食自理/退餐費,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參考航班時間如下,需依實際航空公司配位為主;【早航班為:早去06:00~11:30 午航班為:11:31~17:00、晚航班17:01~21:30】
※行程需搭乘快艇遊覽,請依個人身體狀況自備個人隨身藥品:如暈船藥...等。
※雙人房以一大床為主,若需改二小床則加收每人300元。
※搭乘班機時請參考各航空公司相關搭乘規定及公告禁帶之物品相關規定,國內航空皆無提供餐食服務。
※假日定義為每週五、六及國定假日前夕出發為假日價。
※旺日定義為連續假期出發。
※若有優惠活動不得同步使用,僅能選擇其一。
※本行程所使用之機位皆為`團體機位`,故位子之劃位安排皆依航空公司姓氏劃位為主,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若航班搭配到午班機出發時,第一天的午餐將改為第三天晚餐使用,請先自理午餐,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台中、嘉義、台南、高雄出發的旅客,當地行程及內容與台北相同,敬請先提供參團者名單,待機位/飯店確認後方可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十二歲以下為小孩;二歲以下嬰兒每人500元,不提供床位、餐食,僅收保險手續費。
※回程如遇飛機停飛或延誤因而滯留澎湖,代為安排當地食宿,每人每日酌收1500元
※由於離島資源有限,抵達當地會有合併團情況,飯店住宿品質較普通,皆為一般旅館,行程安排會依航班抵達時做前後微調。
※澎湖地區因屬離島,交通受限,又因春夏季為觀光旺季,車船數量無法和觀光人口成正比,故碰到等車、等船、等吃飯的情形在此請各位旅客見諒,謝謝!
※離島遊覽車不像台灣本島新穎,而當地運用方式採接駁形式(不固定一台),旅遊旺季可能每天搭乘不同車,導遊也有同樣情形。當地接待會將行程安排圓滿,但萬一有等待情況,敬請保持旅遊的好心情喔。
※遇旺季期間航班會有前後調度請出發前3-5日會確認航班。
※配合依班機時間不同及各展館休館日期,行程或餐食次序若有變動,以當地接待為主。
※本行程報價期間,若行程內容價格調整,恕不另行通知。報名參加時敬請再次洽詢本公司業務專員。
※出團前若遇天候因素,航班仍正常起降時,旅客認為有生命安全之虞者,旅客可解除契約,但應按旅遊費用百分之五補償本公司;如本公司有實際損失之費用時(如已開立機票..等),仍需由旅客賠償。
※取消規定:本公司作業均遵依照觀光局相關規定,與旅客簽署旅遊契約書,詳細取消規訂請參閱《國內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書》通知日需以人事行政局公告之正常上班時間為依準,超過時間以下個工作日計算,敬請見諒。
搭乘國內班機注意事項
一、乘客搭機時應攜帶政府機關核發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接受檢查核對。
二、未滿十四歲之兒童,未持有政府機關核發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者,得以戶口名簿正本或健保卡(兒童手冊)等能證明身分之文件代替之。
三、航空公司於班機表定起飛時間前六十分鐘開始受理乘客報到作業,乘客應於班機表定起飛時間前三十分鐘辦妥報到手續。乘客未於前項時間內完成報到手續者,航空公司得取消其訂位。
四、乘客隨身攜帶行李以不超過一件為原則,合計不超過七公斤,每件長寬高不得超過56X36X23公分,超過上述限制者,應改以託運方式運送。經濟艙乘客之免費託運行李額度為十公斤(除享有票價免費優待者外,不得少於十公斤),商務艙乘客之免費託運行李額度為二十公斤(除享有票價免費優待者外,不得少於二十公斤),超過時航空公司得另外收費。
五、手提行李可隨身攜帶一只打火機勿放於托運行李中。
六、攜帶鋰電池搭機搭機之旅客,若攜帶鋰電池搭機,必須符合以下之條件:
(1).備用鋰電池必須個別保護避免短路。且不可放置於託運行李中。
(2).無須經航空公司同意之項目:個人使用之可攜式電子裝置(手錶、手機、照相機等)。
(3).必須經航空公司同意之項目:備用鋰電池超過100瓦特-小時但不超過160瓦特小時,每人最多可於"手提行李"中攜帶兩個備用電池。
(4).下列物品內所含的鋰電池,必須符合聯合國「測試和標準手冊」第三部分,38.3節之每項測試要求,並經航空公司同意。
- 裝有鋰電池之輪椅或其他電動行動輔助裝置;
- 具有保全裝置之設備;
- 可攜式電子醫療裝備。
七、下列物品禁止手提攜帶或託運上機:(詳情請洽各航空公司)
(1). 壓縮氣體(無論是否低溫、易燃或有毒):如罐裝瓦斯、純氧、液態氮、潛水用氧氣瓶。
(2). 腐蝕性物質:如強酸、強鹼、水銀、濕電池等。
(3). 爆炸性物質:各類槍械彈藥、煙火、爆竹、照明彈等。
(4). 易燃性物質:如汽柴油等燃料油、火柴、油漆、稀釋劑、點火器等。
(5). 放射性物質。
(6). 以安全目的設計的手提箱(內含鋰電池或煙火材料等危險物品)、錢箱等。
(7). 氧化物質:如漂白劑(水、粉)、雙氧水等。
(8). 毒性及傳染性物質:如殺蟲劑、除草劑、活性濾過性病毒等。
(9). 其他危險物品:如磁化物(如磁鐵)及刺激性物品(如防身噴霧器)等及其他經民航主管機關公告影響飛航安全之物品。
八、 下列物品如有攜帶必要,應以託運方式處理。
(1). 刀劍棍棒類。
(2). 髮膠、定型液、醫療用含酒精之液態瓶裝物、防蚊液、酒類、非刺激性噴霧器及其他不影響飛航安全之物品。但經安檢人員同意者,得置於隨身行李隨身攜帶(詳情請洽各航空公司)。
九、所屬單位主管出具證明文件,並由攜帶人自動請求查驗,經核符後將所攜帶武器交由航空公司服務人員處理。
十、乘客在客艙內,禁止使用任何干擾飛航安全之通訊器材及電子用品(如:行動電話、個人無線電收發報機、各類遙控器、CD唱盤、調頻收音機等),並應遵守相關安全規定及與機上服務人員合作。(詳情請洽航空公司)
十一、本契約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習慣及平等互惠與誠實信用原則公平解決之。